关于举办“唱支红歌给党听”红歌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1-06-20   11时25分 浏览次数:

平泉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举办“唱支红歌给党听”红歌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党小组、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和爱党爱国爱环保的情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定于6月30日下午举办全局“唱支红歌给党听”红歌比赛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及形式

以党中央确定的“100首红歌”为参赛歌曲范围,参赛选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2首红歌参赛;可独唱或自行组团合唱。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本次活动于2011年6月30日下午进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三、比赛规则及奖项

1、比赛顺序:各参赛选手的演唱顺序由抽签确定,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2、评委组成: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由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红歌比赛评委会”,根据选手综合表现打分。

3、评分标准:参赛曲目符合比赛要求,选手精神饱满,仪态仪表、服饰大方得体,音色优美,演唱技巧好,艺术表现力强。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有关要求

本次红歌比赛,各股室至少选报2首红歌参赛;所有在职党员必须参赛,其他干部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参赛。凡参赛者至少选报一首红歌“献给党”,其中在职党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参赛歌曲与所在股室选报歌曲不冲突。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参赛选手姓名、参赛曲目报至局办公室,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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