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9/2025-0528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4-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非公证继字第2025004号
2025-04-27   15时52分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室

联系方式: 0314-605690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胡颖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平泉市黄土梁子镇龙潭社区2组

平集建(90)字第061079号

赵秀成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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