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1/2025-0323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根据《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污染源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自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结束。
二、抽查部门
经我局研究确定,参加本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有3个部门,分别为:平泉市生态环境分局、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平泉市卫生健康局。由平泉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联合检查的对象为全市一般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市场主体,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按照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取比例,风险等级低的减少抽取比例的原则),抽查比例为10%。
四、具体抽查事项
生态环境分局抽查事项: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等相关检查事项。
应急管理局抽查事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卫生健康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相关检查事项。
五、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计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编制“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仪式,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3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6名检查人员。生态环境分局一人为组长,各部门打印检查表。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由生态环境分局召集各抽查成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现场检查。
5.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全部检查结束后,各检查部门将《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现地核查表》及提交的材料交到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档并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各单位要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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