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0/2025-0238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于印发《2025年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0日
2024年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熟练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流程。
(二)持续深化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拓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持续推进差异化抽查,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情形,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积极探索"双随机+(书面检查、网上检查、智慧监管、信息共享、大数据等)"新方法,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五)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随意、任性、运动式检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要在省级部门清单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运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部门抽查涉及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要通过标注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库。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3月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承德市“分业联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本地监管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6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4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中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相关股室、中队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实现100%。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预判式监管上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中队,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相关股室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中队,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相关股室、中队要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部门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特别要加大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抽查,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中队,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中队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深化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股室、中队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化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要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各相关股室、中队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政策法规股要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对被抽查主体的回访,督查情况将通报全市。
政策法规股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18日前将月报表,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报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各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2025年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填表时间: | ||||||||||||||||||||
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 通过其他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 ||||||||||||||||||||
时间 | 开展随机抽查情况 | 开展随机抽查中涉及企业的抽查情况 | 抽查次数 | 抽查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
内部抽查 | 联合抽查 | 抽查企业次数合计 | 其中: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的次数 | 抽查企业户数合计 | 其中: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的户数 | 抽查企业发现问题数合计 | 其中: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的发现问题数 | 抽查次数合计 | 其中:涉及企业抽查次数 |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次数 | 抽查户数合计 | 其中:涉及企业抽查户数 |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户数 | 发现问题数合计 | 其中:涉及企业抽查发现问题数 |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发现问题数 | |||||
内部抽查次数 | 内部抽查户数 | 内部抽查发现问题数 | 联合抽查次数 | 联合抽查户数 | 联合抽查发现问题数 | ||||||||||||||||
1月 | |||||||||||||||||||||
2月 | |||||||||||||||||||||
3月 | |||||||||||||||||||||
4月 | |||||||||||||||||||||
5月 | |||||||||||||||||||||
6月 | |||||||||||||||||||||
7月 | |||||||||||||||||||||
8月 | |||||||||||||||||||||
9月 | |||||||||||||||||||||
10月 | |||||||||||||||||||||
11月 | |||||||||||||||||||||
12月 | |||||||||||||||||||||
累计数 |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填报说明: 1.填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报表电子版发至双随机邮箱cdssjygk@126.com; 2.“联合抽查”相关数据由牵头单位填写,参与单位不用填报; 3.除省级部门有专有平台的单位外,其他部门必须严格使用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所有数据填列到“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情况”;使用省级专有平台的单位将数据填列到“通过其他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4.涉及企业的随机抽查情况和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填报,有数据的单位注意: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的次数、户数、发现问题数应小于或等于对企业开展的抽查次数、户数和发现问题数; 5.报表格式为ExceL,不得变换版本,不得随意改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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