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4-04989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9-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相关乡镇:
经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乡镇申请,批准拨付所需资金。
1.19个乡镇,其中非脱贫村:8月公益岗1564人、工资1078600元,7月和8月临时用工(劳务奖补)920人,报酬1144985元;脱贫村:8月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公益岗12人、工资9350元,7月和8月七沟镇东升社区、银窝沟村等临时用工(劳务奖补)65人,报酬84000元。共拨付资金2561人,2316935元。此项资金由集中光伏收益资金支付。
2.此项资金必须用于有劳动能力脱贫户、监测户公益岗工资性支出、劳务奖补报酬支出。从事公益岗的困难群众,要签订相关协议,按照实际工作量、工作强度确定工资。资金使用要实现差异化分配,防止“简单发钱养懒汉”和“先发钱后劳动”。
3.要严格按照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市备案的流程,确定受益户。要严格掌握资金使用方向,核实、核准脱贫户、监测户情况,确保资金使用不出现问题。如出现脱贫户、监测户核实不精准、资金使用不准确等问题,乡镇承担相应责任。
4.户申请、村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等过程,乡镇要留存纸质材料及影像资料备查。
5.资金拨付后,将资金支付凭证报农业农村局产业帮扶科备案。
附件:1.非脱贫村2024年8月公益岗工资、7月和8月临时用工(劳务奖补)报酬资金汇总表。
2.脱贫村2024年8月公益岗工资、7月和8月临时用工(劳务奖补)报酬资金汇总表
2024年9月27日
附件2.小寺沟镇 2024年8公益岗工资及七沟镇7月和8月劳务奖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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