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9/2024-0277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3-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申请人臧亚平、臧宝娟、臧宝杰、臧磊申请,由臧亚平继承被继承人王桂荣位于平泉市水泉街商业局家属楼1单元103室的遗产,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8日前)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审批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224室)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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