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2/2024-0257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2-23 文件编号: 平发改〔2024〕3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23   15时50分 浏览次数:

按照双随机相关文件要求,切实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我局负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可采取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形成《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1.分类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我局相关行政职能和管辖权限的要求,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本级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录入从事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和执法证号码等,根据执法资格证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双随机系统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三)抽查结果录入、会商研判、审核批准及公示发布等工作机制。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检查人员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相关问题的定案处理,由检查小组立会研究决定,涉及有关科室具体业务的,检查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并按规定程序统一下达处理决定。抽查结果按要求逐项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信息需要公开按照要求公开,将公开的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

(四)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科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二)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人员,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各责任科室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2024年2月23日


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海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景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刁金龙 四级调研员

朱旭明 地铁办副主任

杨国升 二级主任科员

张燕青 规划运行科长

成   员:甄    强 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雪兰 商贸服务业科科长

张翼鹏 中小企业科科长

孟祥玉 市场建设科科长

隋洪斌 安全生产科科长

赵学良 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陈   杰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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