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84/2023-03351 |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发布机构: 平泉市统战部 |
成文日期: 2023-06-12 | 文件编号: 平双随机办〔2023〕1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有关双随机成员单位:
现将《2023 年平泉市统战部清真食品经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 年平泉市统战部清真食品经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2023年平泉市统战部清真食品经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2023年平泉市统战部
清真食品经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落实市双随机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2]40号)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部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部实际,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机制,对清真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定向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市范围内清真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按照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取比例,风险等级低的减少抽取比例的原则),抽取比例为5%。
三、参加检查单位及抽查事项:
经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本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共 3个部门,分别为:平泉市统战部、平泉市市场局、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本次抽查由平泉市统战部牵头组织实施。
统战部抽查事项: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
市场局抽查事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发改局抽查事项:餐饮业管理。
四 、具体工作安排:
1.由统战部在6月中旬组织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进会,部署此项工作。
2.针对本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检查主体库、检查人员名录库。
3.对所抽取的检查单位,涉及3个部门,成立 1 个检查组,共抽取6名检查人员。统战部设组长一人,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并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管理平台。全部检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经统战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 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 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 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检 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 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 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 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 查表、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附件 2:
2023 年平泉市统战部清真食品经营部门联合
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1.平泉市统战部
2.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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