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5/2023-024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平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6   15时30分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泉市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精心研究部署,不断完善制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制度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一、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发改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互动交流。多形式、多平台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借鉴先进部门经验,不断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等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做好沟通交流工作,积极与市委、市政府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沟通交流,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全面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泉市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地址:平泉市建设大厦10楼,邮编:067500,电话:0314-6082202,电子信箱:pqcqb6082202@126.com)。

 

2023年1月16日

平泉市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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