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2-0175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8-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双随机办〔2022〕1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双随机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附件1:
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平泉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通知》工作安排,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机制,现决定在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事项
依据《平泉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所包含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计宏伟任组长,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水务局、卫健局主管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此次抽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二、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及抽查对象
结合抽查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实际,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卫健局、水务局。联合检查的对象全市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的市场主体,企业信用分类D级,抽查比例为60%。
(二)具体抽查事项
应急局抽查事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事项;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监督检查事项。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抽查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卫健局抽查事项: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等情况。
水务局抽查事项:取水许可后续监管;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监督检查;水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水利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水旱灾害工作监督检查;水利统计管理事项检查;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及统计管理事项检查。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召开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计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编制“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汇总各部门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在平泉市政府网站公开。
3.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仪式,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4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8名检查人员。应急局一人为组长,现场领取检查任务接收单,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由应急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及卫健局各出动一台执法车辆;应急局召集各抽查成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6.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管理平台.全部检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四、组档材料(一企一档)
1.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各检查部门同时填写)。
2.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单(检查组入户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3.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部门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
4.其他各部门需要检查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检查组检查完后,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应急局政策法规科。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联系人:尤永和 李新坤 联系电话:6088687
附件2:
2022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1.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2.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
3.平泉市水务局
4.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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