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4/2021-0217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9-1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平泉市乡村医生注册上岗实施方案》的解读
2021-09-13   14时51分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直接关乎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而乡村医生年龄又是决定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的重要因素。我市乡村医生60岁以上超过30%、50岁以上的超过50%,乡村医生队伍老化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是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为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老化问题,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承德市政府、平泉市政府出台政策,从2018年开始,由政府财政负担学费,依托承德职业护理学院免费培养在乡村医生,平泉市累计选送适龄青年150名参加免费培养,现将陆续结业返乡。为做好免费培养乡村医生注册上岗工作,平泉市政府制定了《平泉市乡村医生注册上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河北省卫健委和承德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和符合条件的应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乡村医生注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按程序要求及时注册。对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根据岗位需要每年组织一次上岗安排工作选拔一批年轻乡村医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服务水平。

三、文件依据

制定出台《平泉市乡村医生注册上岗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20]29号)

2.《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冀卫[2020]1号)

3承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承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办[2020]21号)

4.《承德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7]221号)

5.《平泉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8]87号)

6.平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20]167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两大部分,一是乡村医生注册,二是乡村医生上岗。

(一) 乡村医生注册。鉴于以前部分免费培养乡村医生无注册地点无法注册等问题,“实施方案”对符合乡村医生注册条件的,注册到哪个机构做了明确规定,并且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关于注册对象的要求。明确对初次注册年龄做了具体规定。

(1)按照《承德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承市政办[2017]221号)和《平泉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8]87号)文件规定,市卫生健康局选送的免费培养人员经注册考试合格的。

(2)具有中等以上临床医学(含社区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人员,或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人员,经注册考试合格人员。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4)注册对象户籍应当在平泉市内或配偶户籍在平泉市内长期居住。

(5)初次注册对象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免费培养对象初次注册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得超过3周岁。

2.关于注册地点的规定。

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初次注册原则上注册在户籍所在地纳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

注册对象户籍所在地没有卫生室的,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需要指定注册单位

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不愿纳入一体化管理,资源到非一体化卫生室执业的,自主选择注册单位,卫生健康部门不负责指定注册单位。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展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区卫生室(所)、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不得注册乡村医生。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不用参加乡村医生注册考试,直接注册乡村医生。

(二)乡村医生上岗

1.上岗原则。申请到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上岗的乡村医生按照下列原则上岗管理

(1)“属地管理,就近上岗”。一体化管理卫生室出现村医岗位空缺时,包括按照每千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人数不足时,户籍为本村的免费培养乡村医生优先上岗,仅有1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该乡村医生自然上岗工作,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报市卫生健康局批准。

免费培养学员正在学习期间,在岗乡村医生超龄的,返聘到免费培养乡村医生结业返乡年底为止。

(2)“公开招聘,择优上岗”。一体化村卫生室服务辖区内没有符合上岗条件的乡村医生的,按照“公开招聘,择优上岗”原则招聘乡村医生上岗。“公开招聘,择优上岗”还适用下列情况:

城中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岗位的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后、本村没有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的,按照“公开竞聘,择优上岗”原则选聘乡村医生上岗。

一个空缺岗位有多名合格乡村医生申请上岗的。

卫生室服务辖区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竞聘该卫生所乡村医生岗位的。

(3)乡村医生上岗工作的组织安排主体。“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每年一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要求进行。

市卫生健康局筛选招聘岗位并向社会公布,组织报名,闭卷考试。

乡村医生岗位选择,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市卫生健康局筛选公布的乡村医生岗位。

同等条件下有乡村医生经历的优先、属地就近优先。“有乡村医生经历”是指在竞聘一体化乡村医生岗位前,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过、并能独立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工作。“属地就近优先”是指同等条件下邻村优先、本乡镇优先。

3.“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在岗乡村医生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对象包括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和非一体化公立乡村医生。

岗位工资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对象仅限于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

纳入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实行动态管理。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可以在辖区范围内调换在岗乡村医生工作岗位,拒绝到岗的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了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相对稳定,“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院调换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的,应报请市卫生健康局同意。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对具体实施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实施方案从2021年9月13生效实施。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乡村医生注册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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