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及考核政审工作的通知
2021-08-05   16时40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2021年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已进入体检及考核政审阶段(体检及考核政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体检、考核政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方式

因疫情影响,平泉市户籍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9日(周一)早8点自行到平泉市中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外地户籍的考生请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邮寄到:河北省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电话:0314-6061191。

体检表请在附件2自行下载,不许改变格式,双面打印,特别注意体检表第3页自行填写,粘贴照片(红、蓝底均可)并签字,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第7页体检结论及建议必须由体检医院写出体检结论并盖章。

二、注意事项和要求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体检考生请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异,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没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0、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付。

11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政审工作

平泉市户籍考生的考核政审工作定于2021年8月10日(周二)至8月11日(周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政审环节),8月9日下午14:30分到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室开具档案商调函;外地户籍的考生在体检完成后,请与0314—6061191电话联系开具档案商调函。

(一)考核政审地点: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室。

(二)考核内容:

1、审查本人档案;

2、考生提供的政审表(附件3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3、平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查表(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

4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附件1: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3:2021年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4:平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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