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1-0061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1-05-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教体〔2021〕109号 签发人:李继权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系统内部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系统内部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系统内部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印
附件一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系统内部第一次双随机抽查
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机构监管力度,按照《平泉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1〕1号)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平教体〔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体育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5—6月份开展系统内部第一次“双随机”抽查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及抽查比例
依据《抽查事项清单》,本次检查共七项内容:1.对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2.对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3.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4.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5.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6.对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7.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情况监管。从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主体,抽取比例为50%。
三、抽查依据及抽查内容
1.对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依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学校、个人落实相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2.对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依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对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校务、学生、教职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六条,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评估。
4.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八条,对随班就读学校工作的监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监管、办园条件、师资队伍等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6.对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章程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情况、依法办学情况、学籍注册、助学金免学费情况检查。
7.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
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理许可检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是否仍经营该体育项目检查。
四、 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五、具体工作安排
1.5月20日,召开 “双随机”部门内部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及时调整“两库”,即检查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对所抽取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5月25日—6月25日现场检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同时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在平泉政务公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严守纪律,密切配合,无故不得请假。对主体单位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0日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