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标准及认定办法(试行)》(冀残联办函[2017]87号)的通知精神,市残联会同市卫健局、市教体局于4月8日组织专家对平泉泰康养护服务中心医院申请认定肢体残疾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
经在场专家认定,认为该机构软硬件设施均达到康复服务机构规定标准,一致同意平泉泰康养护服务中心医院为肢体残疾康复服务机构。
公示监督电话:0314-6082659
公示期: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
特此公示
平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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