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2/2021-003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4-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04-08   11时24分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见效,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承医保字〔2021〕22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1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21年5月1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领域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这个重要的立法成果,将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重点面向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和解读《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系统宣传解读《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尤其是加大各相关主体违法处罚形式和力度的宣传,让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二)宣传和解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医疗机构加强“三个目录”对照工作,定点药店和诊所做好“进销存台账”管理。通过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人人关心医保、人人支持医保、人人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集中宣传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表现形式,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国家、省、市及地方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活动形式

采取安全有效的活动形式,通过开展有奖知识竞答、张贴悬挂宣传条幅70条、印发宣传海报43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000本、宣传折页19000张、宣传手册19000本、媒体和政务公开网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多渠道、多载体广泛宣传。

(一)多种形式宣传。召开平泉市开展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医疗保障工作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成效。并通过印制发放《条例》、海报、折页、宣传横幅、播放宣传片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渠道宣传。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对医保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解答,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经办窗口、文化广场、乡村集市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各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海报,同时发放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全面形成舆论宣传氛围。

(四)抓好源头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及医疗保险各相关政策学习培训,观看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提高医药机构的守法经营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五)邀请公众监督。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公开邀请一批关心医保事业发展、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和宣传,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信用承诺。结合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用承诺,签订承诺书,并作为协议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

五、活动安排

(一)在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活动方案及相关宣传内容。(平泉市医保局办公室、基金监管科)。

(二)在平泉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及时将《条例》宣传视频和医保监管宣传视频报送至平泉电视台,要求在黄金时段进行播放。(责任科室:基金监管科、局办公室)。

(三)在医保中心经办机构窗口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责任科室:经办机构、基金监管科)。

(四)显示屏滚动播放。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等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五)各定点医药机构共同宣传。所有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均要悬挂宣传横幅,医保报销窗口发放宣传折页,张贴举报投诉电话,设置宣传咨询台,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0314-6210110,电子邮箱:pqybjjjgk@163.com),举办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向社会公众和医保系统内部征集竞答试题,组成试题库,让参保人和系统职工自己出题,自己答,还能得到适当的奖励,增加活动参与度,使大家对《条例》和医保基本政策有更能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意识到维护基金安全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就是保障自己的权益。

(七)总结宣传活动成果。各定点医药机构活动结束后要将宣传活动总结、图片及相关宣传资料统一收集,并于5月6日前上报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医保局将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收集的举报投诉、群众建议进行分析、梳理、归类,及时核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是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一)周密部署。各定点医药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布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筹划、一线指挥,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声势大、参与广、影响佳,切实把活动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要广泛告知举报投诉途径,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对打击欺诈骗保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震慑作用,扩大宣传效果。

(四)加强督办。市医疗保障局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专班,加强督办,对宣传不重视、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落实不力的将约谈定点机构负责人。 

(五)要及时总结宣传经验,收集宣传报道情况、活动效果、宣传作品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完善长效宣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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