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1-0034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4-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21-04-12   15时50分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行政检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

2.记录方式:文字、录音、录像、视频监控。

3.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进行全过程记录。

4.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除文字记录外,对重要环节和容易产生争执纠纷的环节要采用录音、录像或视频监控的方式进行记录。

5.行政审批过程的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

6.文字记录内容及格式要符合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

7.音视频记录要及时整理,文件名以日期+地点+事件+执法人员姓名的方式命名。

8.所有记录内容以事件为主线归档,电子材料保存在专用电脑上。

9.要建立记录内容索引目录,方便查找和使用。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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