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1-0028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3-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1-03-25   10时45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双随机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平泉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1〕1号)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平教体〔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部门

经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本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有3个部门,分别为: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平泉市统计局、平泉市卫生健康局。由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联合检查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抽取比例为15%,不低于10所学校。

三、具体抽查事项

双随机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教体局抽查事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统计局抽查事项:对抽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检查。

卫健局抽查事项: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 “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3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6名检查人员。教体局一人为组长,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科,并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附件: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2021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1、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平泉市统计局

 3、平泉市卫生和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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