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流通领域化肥经营主体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平泉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1〕1号),结合流通领域化肥经营监管工作的实际,我局决定开展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3月25日—2021年5月15日。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全市流通领域化肥实际经营户
抽取比例为20%。
三、抽查事项
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样检测监督检查。
四、信息公开
检查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被抽取的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由网络合同科统一汇总并在河北·平泉网站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执法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3月23日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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