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平泉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2021-12-09   10时42分 浏览次数:

 

平卫健字(2021)第4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规范疫情防控工作。

一、持续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修订、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预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形成多点触发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常态化”,抓好新冠疫情防控不放松。坚持防疫指导常态化,抽调流行病学、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专业人员成立市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队,同时对生活服务类场所等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对辖区企业(项目)开工复工、中小学生返校复课工作及各类考试面试进行技术指导,对重大活动防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坚持监测预警常态化,全面加强重点场所监测、社区监测、病原学监测等工作。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一)加强本地发热人员管理。一是对本地就诊的发热患者,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后,转正常用治疗;二是对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有效的防止新冠疫情的院内发生。

(二)规范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管理。一是全面排查。全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持有护照人员逐一进行登记管理,落实一对一管理,切实做到了人员底数清、回国人员意愿清、准备回国人员行程清和已经回国人员轨迹清的“四清”要求。二是安全接转。严格落实包保,实行无缝隙对接,做到点对点闭环转接,确保重点人员第一时间管落实管控。三是隔离管理。对于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不满14天的,补齐集中隔离时间至满14天,同时做好集中隔离后7日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由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日内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活动。

(四)规范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开展人群筛查并做到“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群检测时首选鼻咽试子。

(五)精细组织接种工作。按照省、市卫健委的要求分阶段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同时,建立疫苗出入库台帐,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疫苗接种效果监测,遇有情况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确保接种安全。

三、加强重点部位和管控。

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一是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四早”措施,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二是继续做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外来人员管控,落实厂、站主体责任,严防疫情输入。三是加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和其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充分发挥“哨点”的敏感性,确保新冠肺炎患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您批评指正。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人签发:王力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旺  7071008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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