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1-023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1-12-0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德益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动车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2021-12-06   09时22分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6065240        

通讯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审批环字〔2021〕029号

关于《承德益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动车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1〕029号

 

承德益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旧电动车处理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09-130881-89-05-733007)选址位于平泉市卧龙镇洼子店村(原承德华邦管业有限公司院内),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18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34%。本项目年处理加工废旧电动车40000辆,其中,年处理加工废旧电动自行车20000辆;年处理加工废旧电动三轮车10000辆t;年处理加工废旧电动四轮车10000辆。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废水:为了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K≤10-10cm/s;储料库房、生产车间等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办公区、运输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水泥地面硬化。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排至平泉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合理布局、使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4.固废:项目拆解过程得到的各种可回收再利用零部件和可回收再利用材料,分类收集后进入产品和可回收物贮存库暂存后外售处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当地政府制定的垃圾堆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电子元器件、废线路板、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定期交由承德畅拓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废电子元器件、废线路板、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定期交由承德双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建设单位建设1座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为4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技术要求设置。

5.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过程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针对危险废物收集、储运、中转过程产生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内,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监督;贴有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提高工作人员环境风险意识,制定各项环保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职工教育与培训,使他们均具备危险意识及如何应对危险的知识,并进行相关泄露事故的教育。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由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公》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开展全厂环境事件专项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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