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平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2021-11-30   16时35分 浏览次数:

 

平供销承字(2021)第1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张春生主任:

您提出的“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提案已收悉,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了您的提案。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健全基层社组织体系,打造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制定并出台《平泉市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方案要求建设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打造市、乡 、村“三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将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综合服务社注入启动资金10万元,村级基层社注入启动资金5万元“十四五”期间建立100家综合服务社(1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9个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80个村服务站点)”。其中2021年开展试点工作,已建立5家综合服务社试点,重点搭建综合服务社的组织机构,制订章程,探究合作机制。

二、规范交易行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为规范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平政办〔2021〕27号);制定2021年乡镇农村产权考核办法。为推进“两必须”工作:一是制定2021年乡镇农村产权考核办,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对乡镇年终考核;二是我结合市村两委换届开展“一镇一宣讲”活动,对全市乡镇、街道办和23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

就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行专题讲座。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共发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75条,挂牌54宗;完成交易20宗,涉及5类交易品种,交易额388.14万元。

三、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平泉市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已列为河北省试点县,并制定试点方案。为培育“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载体,我市制订并出台《平泉市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组建“平泉市万民农机专和合作社联合社”打造“平泉泉海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平泉市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两家试点单位。通过培育载体和打造试点,总结经验,准确把握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精神实质,形成可复制模式,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链条为纽带,制定“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方案,打造市、乡、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三级综合服务平台。


                         2021年11月30日  

领导签发:刘志勇

联系人及电话:李贺明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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