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1-022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1-11-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燕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和河北祥卫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铝箔回收再
2021-11-18   08时42分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6065240        

通讯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0675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址

建设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公示  日期

1

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

平泉市经济开发区51号(卧龙镇下洼子村)

河北燕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泉市经济开发区51号(卧龙镇下洼子村),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项目新增两台生物质气化锅炉为厂区原有成品菌棒提供热量,分别为4t/h、2t/h,年使用210天。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生物质锅炉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

废水:运营期废水为锅炉排水、锅炉用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产生量较小,用于厂区内路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合理布局、使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炉渣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妥善处置。

 

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2日

2

废旧铝箔回收再利用项目

平泉市青河镇西梁村

河北祥卫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泉市青河镇西梁村,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75%。项目新建废旧铝箔回收再利用生产线3条,年处理铝箔10万吨。2021年9月3日,该项目已通过审批(平审批环字[2021]019号),原有选址位于平泉市平泉镇猴山沟村,租用承德北方活性炭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期仅有3年,不能满足企业的长期运行和发展,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企业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变更,项目生产工艺、建设规模及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每台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过各自的低氮燃烧器及喷淋塔喷淋后经过管道汇至一根管道,再经过总喷淋塔喷淋处理后经一根距离地面15m高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排放标准值,同时符合《承德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及排放限值;出渣机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软管连接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碳黑尘、染料尘)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水喷淋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冷却水在列管中循环使用,除有损耗补充新鲜水外,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租赁场地洒水降尘。

噪声:项目合理布局、使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收作为产品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定期更换。喷淋沉渣、废油桶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2日

3

尾矿干湿分离项目

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

平泉市磊鑫石子加工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7.1%。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针对沉淀池回水集水部分进行尾矿干湿分离技术改造,建成后年回收废水60万吨。项目保持原有产能不变,年生产砂石骨料180万吨,其中石子100万吨、砂子80万吨。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对洗砂工序进行技改,全过程均为带水作业,不产生粉尘,无大气环境影响。

废水:洗砂废水及尾泥脱水废水进入缓冲池,经水泵进入净水器,加入絮凝剂沉淀后尾水进入净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合理布局、使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废油桶和废润滑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絮凝剂包装物集中收集,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尾泥脱水后以泥饼的形势外售至砖厂制砖使用。

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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