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1/2020-019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9-0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西青区乡镇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批复
2020-09-04   13时59分 浏览次数:

 

台头山镇、青河镇:

你镇2020年西青区对口乡镇帮扶项目资金计划已经平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项目资金计划予以下达,你镇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次下达的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等内容详见附表。

二、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项目责任单位要尽快组织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标准进行审核、把关。911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严格按照项目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确保按计划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项目启动建设后,要及时将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期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资金来源及额度等情况在项目区集中地点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图片报市协作办备案。

四、强化项目建设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管理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按照《承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严格把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切实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跟踪问效和检查验收工作,加快报账进度和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挥最大效益。

 

: 2020年西青区乡镇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表

 

                                  

     2020年9月4日

乡镇项目)批复附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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