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0-018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9-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9月29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0-09-29   15时07分 浏览次数:

2020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被处罚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日期

其他需要展示内容

报送时间

1

(冀承平)应急罚〔2020〕矿山64

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坝面排水沟损坏)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罚款2.0万元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平泉兴隆矿业有限公司

2020.9.7


2020.9.2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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