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3/2020-0179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成文日期: 2020-09-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双随机”抽查告知书
2020-09-23   14时53分 浏览次数:

 

旅游市场经营单位:

按照平泉市“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拟于2020年9月21日至28日,由旅文广电局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检查当天,请通知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留在企业配合检查。

2、请你单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

②经营许可证;

③其他相关资料。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若拒不配合,将作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情形予以记录并通过部门系统监管平台或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特此告知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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