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0-015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8-0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平泉市关于在尾矿库企业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实
2020-08-06   08时42分 浏览次数:

   平双随机办[2020]

 

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平泉市关于在尾矿库企业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双随机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平泉市关于在尾矿库企业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82

 

 

 

 

 

 

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各项工作制度》和《关于推行“1+N”工作模式,促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以及平泉市应急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决定在尾矿库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双随机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局副局长计宏伟任组长,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水务局、气象局主管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此次抽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二、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及抽查对象

结合抽查尾矿库企业实际,经“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尾矿库“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水务局、气象局。联合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尾矿库为市场主体,共 51家企业。

(二)具体抽查事项

应急局抽查事项: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2、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7、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0、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1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12、安全现状评价、全面勘察及稳定性专项评价完成情况;13、尾矿库试运行情况;14、按照设计放矿、筑坝情况;15、排洪、排渗设施情况;16、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17、危、险库停产整改、病库限期整改情况等。

水务局抽查事项1.取水许可证办理、变更事项;2、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3.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4.计量方式、计量监控安装运行情况等,取水户节水评估与水平衡测试、节水措施;5.计划用水执行情况;6.非法打井情况等。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抽查事项:排污许可证情况,尾矿库回水排放及环境治理情况等;

气象局抽查事项:尾矿库库区、选厂车间防雷设施设置、检测情况: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202081日至2020831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81日至85日召开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计划。

286日至815日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编制“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汇总各部门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在平泉市政府网站公开。

381620日,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仪式,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按5%的比例抽取),在各部门执法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3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6名检查人员。应急局一人为组长,现场领取检查任务接收单,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821日至831日,实施现场检查。由应急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水务局及气象局各出动一台执法车辆;应急局召集各抽查成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6821日至831日,各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报告单》,检查部门能公示检查结果的,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四、组档材料(一企一档)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检查组索取)。

2.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各检查部门同时填写)。

3.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单(检查组入户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4.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部门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

5.其他各部门需要检查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每个检查组检查完后,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应急局政策法规科。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联系人:尤永和  吕杨       联系电话:608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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