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0-0165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8-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0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日期 | 其他需要展示内容 | 报送时间 |
1 | (冀承平)应急罚〔2020〕矿山060号 | 第1条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 1、尾矿排放不符合安全 技术要求(现状子坝坝顶放矿不均匀,尾矿回流冲击子坝内坡);2、岗位工刘福顺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从事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案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 |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 罚款4.2万元 |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承德阔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0.8.13 | 202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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