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0-0165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8-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8月17日行政处罚公示
2020-08-17   09时32分 浏览次数:

2020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被处罚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日期

其他需要展示内容

报送时间

1

(冀承平)应急罚〔2020〕矿山060

第1条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1、尾矿排放不符合安全 技术要求(现状子坝坝顶放矿不均匀,尾矿回流冲击子坝内坡);2、岗位工刘福顺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从事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案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罚款4.2万元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承德阔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8.13


20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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