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1/2020-0185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0-08-12   09时54分 浏览次数:

 

各相关乡镇

按照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拨付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的通知》(平整财〔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到户产业项目部分项目资金共计73.2万元预拨付到相关乡镇,并要求如下:

一、严格资金支出程序。项目乡镇对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项目乡镇自验、市级验收、公开公示等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安全。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项目乡镇接收通知后,立即对通过验收的项目组织报账;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立即组织乡镇自验,并及时申请市级验收。

三、确保资金精准支付。项目乡镇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验收结果支付项目资金。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项目要及时申请,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实施。对结余资金及时形成报告,并按照原渠道退回。

 

 

    附件: 平泉市2020年第二批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拨付清单 

                         

   

 

 

 

                               2020年812


 


 


附件 

平泉市2020年第二批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拨付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类别

项目种类

批复金额

本次拨付金额

备注

1

平泉镇

产业扶贫

养殖

0.5

0.5


2

小寺沟镇

产业扶贫

种植、养殖

45.2

45.2


3

平北镇

产业扶贫

种植、养殖

8.5

8.5


4

黄土梁子镇

产业扶贫

养殖

1

1


5

青河镇

产业扶贫

养殖

2

2


6

党坝镇

产业扶贫

种植、养殖

7.25

7.25


7

七家岱乡

产业扶贫

养殖

1.5

1.5


8

卧龙镇

产业扶贫

养殖

7.25

7.25


合计




73.2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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