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1/2020-0138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拨付2019年天津(西青)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2020-06-12   09时32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拨付2019年天津(西青)帮扶项目资金的通知

 

开发区、教体局、小寺沟镇

确保项目资金准确及时支出根据项目资金申请及结算报告,现将项目资金预拨到你单位(含质保金),其中拨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0063万元,小寺沟镇4.15万元,教体局8.9万元,共拨付资金20.0563万元,并提出如下要求。

1.请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

2.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承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使用资金。要严格把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要按照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到位,涉及质保金的要做好留存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2020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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